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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使用中的沈阳蓄电池的保养和注意事项

2017-04-14 00:00:00

沈阳蓄电池是机房UPS电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如果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,就能够延长其使用寿命,反之其使用寿命会大大缩短。

如何保养:

一、保养要求

1、检查蓄电池在车上是否固定好,外壳表面是否有磕碰伤;

2、蓄电池电缆是否连接可靠,排气孔是否有灰尘;

3、通过蓄电池上的电眼检查充电情况和质量状态,绿色表示合格,黑色表示亏电,白色表示电池损坏需要更换。

二、补充充电

1、如果长时间不使用车辆或充电系统有故障,当蓄电池负载电压低于10V,空载电压低于12.4V必须补充充电;

2、采风恒电限流充电方法,多只蓄电池充电必须采用串联连接;

3、充电第一阶段,以蓄电池容量的1/10电流充电,其充电电流为6A。充电至平均每只电池电压达到16A后转为第二阶段充电;

4、充电第二阶段,以蓄电池容量x0.045的电流充电,如6-QW-60蓄电池,充电电流为60x0.045=2.7A。充电至平均每只电池电压达到16V后再继续充3-5个小时;

5、充电时电解液温度超过40度时,应采取停止充电,减少电流或物理降温,当温度达到45度时必须停止充电;

6、充电间保证良好通风,不许有明火和易燃物;

7、充足电标准,电眼为绿色。

三、快速充电

1、快速充电仅限于汽车不能启动的应急措施,时间容许的条件下尽量采用普通充电机;

2、快速充电电流为蓄电池容量的3/10;

3、快速充电时间不超过2小时。

注意事项:

1. 蓄电池荷电出厂,从出厂到安装使用,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,若时间较长,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。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一年,在恒压2.27V/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。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~2年,在恒压2.33V/只条件下充电5天。

2.蓄电池浮充使用时,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.25~2.30V,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,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。

3.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,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.20V,如单体电压低于2.20V,则需进行均衡充电。均衡充电的方法为:充电电压2.35V/只,充电时间12小时。

4.蓄电池循环使用时,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。充电电压为2.35~2.45V/只,最大电流不大于0.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:先用不大于上述最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,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 压升到2.35~2.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.35~2.45V恒压充电,直到充电结束。

5.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: 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,其充足电的标志,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:

(1)充电时间18~24小时(非深放电时间可短) 。

(2)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。

(3) 恒压2.35~2.45V充电的电压值,是环境温度为25℃的规定值。当环境温度高于25℃时,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,防止造成过充电。当环境温度低于25℃时,充电电压应提高,以防止充电不足。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℃每个单体增减0.005V。

6.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,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,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。

7.电池使用时,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,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。

沈阳蓄电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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